中山大学新华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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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通报批评谢昌日等19名同学违反考勤条例的通知
各年级、各专业、各班级:
截至第8周(2018年4月30日),根据考勤记录,发现以下员工出现旷课、迟到现象。为严肃学风,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,根据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员工学籍管理办法》及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太阳成集团tyc考勤与请假的相关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对以下无故旷课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教务处给予处分。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员工能够认真反省,积极改正错误,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。其他员工要以此为戒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一、 迟到累计4次以上员工名单:
15级英语专业:曾嘉诚 巫倩瑜
16级商务英语专业:邓思玉 邓 颖 林伟珍 吴家鸿 郑一煌
蔡彬彬 刘 平 陈咏怡 梁洁梅 杨林玲
二、 旷课累计6学时至9学时员工名单:
15级英语专业:刘翠怡 唐 琳
15级商务英语专业:黎俊业 陈溢南
17级英语专业:张淇葳
三、 旷课累计10学时至20学时员工名单(将上报集团给予警告处分):
15英语专业: 谢昌日 黄 韵
对以上通报批评名单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太阳成集团tyc员工工作办公室提出实名申诉。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太阳成集团tyc
2018年5月3日